(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是顶管泥浆废水、设备清洗及冷却废水、清管试压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等。
顶管泥浆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设备清洗及冷却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及道路清扫,不外排;清管试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居现有的污水处理和排放设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气主要是场地清理、管沟开挖、施工运输时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运行时排放的燃油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
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期设置硬质围挡;在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运输时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对堆放的表土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绿化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等措施进行洒水降尘,将施工期粉尘影响降至最低。周界外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挖掘机、推土机、电焊机、轮式装载车、吊管机、打桩机、起重机等,应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消声设备,及时保养机器和正确操作,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合理规划施工布置,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做好及时恢复绿化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营运期站场主要噪声源是汇气管、过滤分离器、调压系统等,噪声源强65~85dB(A)。应通过合理设置平面布局,尽量减少弯头、三通等管件,控制气流速度,降低站场气流噪声;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放空立管设置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经对工程运行期噪声预测,站场投运后站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功能区标准。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强化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落实挖掘填埋管沟时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操作制度;保护好表层土,做好施工后的恢复工作。做好施工占地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工作;做好穿越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及重点动植物的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水土保持进行施工,水土保持的治理工作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施工等措施。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站场工艺区需设置5m的卫生防护距离。******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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